枣庄市2015年高中段招生志愿填报表
枣庄市2015年高中段招生志愿填报表
枣庄市2015年高中段招生志愿填报表
初中毕业学校: 班级:
学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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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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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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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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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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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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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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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志
愿
选
项 |
第一志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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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承诺:
1.本表所填信息无误、属实。
2.不重复报名、不冒名顶替、非注册高中段学生。
3.身份证号等信息与学籍、户籍一致,升入高中段学校后不更改。
监护人签名:
学生签名:
审查人签名:
2015年4月 日 |
第二志愿
(如招生范围内无学校选择,可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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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服从普通高中学校调剂(打“ √”) |
是( ) 否( ) |
是否报艺体类
(打“ √”) |
是( ) 否( ) |
艺体考号: |
体育选考项目
(选2项,打“ √”) |
①实心球 ( )
②立定跳远( )
③跳绳 ( )
④篮球运球( ) |
报考生物地理打“√”
(往届生、外地市回原籍、应届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填补考;有成绩的应届生可报重考) |
补考( )
重考( ) |
备注:
1.本表需考生、监护人、审查人等本人签名,背面粘贴学生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在4月24日前填写(不得空项或涂改),由报名点(往届或回原籍考生由区<市>教育局指定人员)审查。初中学校按学籍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报区(市)教育局存档备查。
3.重复报名、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在籍高中段学生报考的,取消其报名、录取和注册资格,按行政问责办法追究审查人的责任。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造成不能在高中注册者责任自负。
4.报考初中后高职(“3+4”高等职业教育、“3+4”高等师范、“2+3”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的考生第一志愿填写“高职”。“3+4”即3年中职+4年本科高职。
5.未参与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高职(中职)类补录,详见枣庄教育网(www.zzjyw.cn)。
6.未尽事宜,详见背面“报考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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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 须 知
一、招生范围
1.公办普通高中在本区(市)招生。
2.枣庄三中西校面向市直学校、市中区及山亭区应届生招生。
3.枣庄市实验中学面向中心城区招生。
4.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后高职院校面向全市招生。
5.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试点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示范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符合该校相关项目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
4月20日—24日,逾期不予办理。
三、报名地点
1.应届生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
2.往届生及回原籍的到户籍地指定报名点(详见枣庄教育网http://www.zzjyw.cn“高中段招生专题”)。
3.山亭区应届生报考枣庄三中由山亭区教育局负责。
四、报名条件
1.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注册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与其他学生同等对待。
2.参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的考生应参加全部科目的初中学业考试,且第一志愿报考自主招生学校方有录取资格。
3.报考初中后高职院校的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
4.下列情况不得报普通高中:高中阶段在籍在册生或毕业生;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既往初中学业考试中被取消考籍或录取资格的;户口不在本市,不符合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的。
五、报名手续
1.本市的提供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1)居住证;(2)房产证或房产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3)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 往届生及回原籍的提供户籍证明、学籍证明(加盖原就读学校及区<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章)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六、志愿填报
1.按普通或艺体分类报名,不得兼报。
2.第一志愿填报枣庄三中、枣庄市实验中学、枣庄八中、滕州一中、滕州二中的,可填报符合招生范围的第二志愿,以上学校按志愿同一批次录取,不得兼报。
3.高职与中职:报考初中后高职的第一志愿应填写高职。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中专学校均享受免除学费政策,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困难学生还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4.若填写服从调剂,只可调剂到尚有余额计划的学校。
七、资格审核
1.报名点将学生本人、户籍、学籍(报考艺体需提供艺体合格证)对照,未提供有效证件的不予受理。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资格。
2. 报名点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经学生本人核对确认的报名材料由区(市)存档备查。